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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标准(下)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10/10/08

7、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4111进行.
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用于清水墙的砌块尚应检验抗渗性。
8.1.2 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比及生产工艺改变时;
--正常生产经过半年时;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2 组批规则
砌块按外观质量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它以同一种原材料配制成的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和同一工艺生产的10000块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块数不足10000块者亦按一批.
8.3 抽样规则
8.3.1 每批随机抽取32块做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
8.3.2 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砌块中抽取如下数量进行其他项目检验。
a) 强度等级 5块;
b) 相对含水率 3块;
c) 抗渗性 3块;
d) 抗冻性 10块;
e) 空心率 3块
8.4 判定规则
8.4.1 若受检砌块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表1和表2的相应指标时,则判该砌块符合相应等级。
8.4.2 若受检的32块砌块中,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合格数不超过7块时,则判该批砌块符合相应等级。
8.4.3 当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中第6章各项技术要求的等级时,则判该批砌块为相应等级。
9、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9.1 砌块出厂时,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a〉厂名和商标;
b〉批量编号和砌块数量(块);
c) 产品标记和检验结果;
d〉合格证编号;
e〉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签章。
9.2 砌块应按规格、等级分批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9.3 砌块堆放运输及砌筑时应有防雨措施。
9.4 砌块装卸时,严禁碰撞、扔摔;应轻起轻放,不许翻斗倾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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